» 3. 江苏: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需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决定》。这是省级层面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了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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