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涉案30亿,呼和浩特经开区原书记李建平判死刑不缓

2022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建平贪污所得及孳息、挪用公款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对其受贿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对其他同案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李建平侵吞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受贿5.77亿余元、挪用国有公司公款10.55亿余元,总涉案金额超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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