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上调,市民反映较为强烈。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12日下午,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就此开展人大代表约见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活动。
“此次天然气价格上调的依据是什么?”“相较于省内其他设区市,我们的用气价格高出不少,原因是什么?”“天然气价格上调全流程是否合法合规?”约见过程中,代表们直入主题、直面问题、直言不讳。
经过一番深入的交流探讨后,代表们仍就本次调价流程是否规范、能否暂缓实施调价等提出有针对性问题和意见建议,要求市发改委限时给予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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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可约”,规定市人大代表发现的重要问题,按照规定的程序以个人或者联名的方式,向有关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当面进行询问。同时,明确约见事由和不宜约见的事项,为代表提出约见申请提供依据。
“有责可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根据约见内容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参加约见活动,不得拖延、推诿和回避;要积极回应代表提出的问题,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强化保密意识,约见内容如果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保密规定;要限时办理答复,约见后应当在3个月内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政府工作部门应重新办理,并在一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
近年来,行使“约见”权力的代表较少,法律所赋予代表的权力被束之高阁,处于“休眠”状态。
代表对自身职责认识存在误区。根据对连江县人大代表的调查了解,一些代表未能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要为选民负责监督好国家机关工作这一职责,误认为监督就是“找茬”,就不是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故而片面地理解寓支持于监督的内涵,认为平时参加一些视察活动,开人代会时提些建议就可以了,要是面对面给国家机关提出批评意见,这就是“挑刺”,是不支持工作的表现,心理上总感觉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