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反家暴法》问世6年,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扩大家暴定义范围
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规定“年老、残疾、重病”等情况,可以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由相关部门代为申请等。
基于法律的抽象性,《反家庭暴力法》及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还有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比如,反家庭暴力法列举的家暴行为,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但实践中,除了上述列举的形式外,还存在其他可以归为家庭暴力范畴的行为,需要明确。
又比如,对于人身保护令代为申请这种情况,法律规定当事人或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才符合条件,若狭义理解,“特需”群体无疑大幅减少。
将家庭暴力行为从6种扩充为12种,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这是对一些平时较为普遍却在传统意义上不属于家暴范围的行为进行明确定性,既有利于司法实践对更广泛的家庭暴力行为给予依法精准打击,也有利于更新全社会对于家暴的认识,更好预防和及时制止家暴。
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规定“年老、残疾、重病”等情况,可以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由相关部门代为申请等。
基于法律的抽象性,《反家庭暴力法》及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还有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比如,反家庭暴力法列举的家暴行为,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但实践中,除了上述列举的形式外,还存在其他可以归为家庭暴力范畴的行为,需要明确。
又比如,对于人身保护令代为申请这种情况,法律规定当事人或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才符合条件,若狭义理解,“特需”群体无疑大幅减少。
将家庭暴力行为从6种扩充为12种,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这是对一些平时较为普遍却在传统意义上不属于家暴范围的行为进行明确定性,既有利于司法实践对更广泛的家庭暴力行为给予依法精准打击,也有利于更新全社会对于家暴的认识,更好预防和及时制止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