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韩国立法全面取消检察机关侦查权

韩国政府 8 月 4 日召开由总统李在明主持的国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韩国延续 70 余年的刑事司法体系将出现重大调整。
根据修正案及相关法律,检察机关将不再拥有自行发现案件、直接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收集证据等权限,职责转为提起和维持公诉,并可要求警方补充侦查。
韩国检察厅将被撤销,新设公诉厅承接起诉职能;刑事案件原则上由警方、重大犯罪调查厅和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负责侦查。
相关修正案和法律将于 10 月 2 日起实施。共同民主党等政党表示欢迎,保守阵营在野党则认为这是一次倒退式改革。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