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河南出台带薪休假新政:领导干部带头,全员应休尽休
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联合印发通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规定。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不分编制、合同、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按累计工作年限分为5天、10天、15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育儿假、陪护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通知还提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确因重大项目、应急保障等无法安排休假的,应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联合印发通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规定。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不分编制、合同、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按累计工作年限分为5天、10天、15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育儿假、陪护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通知还提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确因重大项目、应急保障等无法安排休假的,应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