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广东中山:房价每次降幅不得超5%,调整间隔不少于3个月

“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申报,每次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如需调低申报价格的,每次调降幅度不得超过上次销售价格的5%。”7月4日,广东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上述要求。

根据《通知》,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分为首次申报和价格调整两个类型。《通知》要求,开发企业应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时进行首次销售价格申报,并通过交易平台申请办理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申报调整。

» 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已取消?西安住建局:可尊重卖方意愿

针对西安市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是否已取消的问题,7月4日,西安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5月28日西安市发布《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促进二手住房流通。目前部分中介平台在显示二手房价格时可尊重卖方意愿挂牌二手房价格,也可参照成交参考价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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