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香港科技大学(广州)

该校是广州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举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是教育部建设高水平示范性合作大学的有益尝试。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由广东省政府依法进行管理,学校开展本科和硕博士层次教育,按照国家统一招生政策规定招收本科生,颁发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香港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香港科技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教育,颁发香港科技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证书。

学校首批开设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制造工程等三个本科专业,以及先进材料、智能交通、微电子等15个硕博士专业。学校办学地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第三所内地与香港合作大学,前两所分别为2005年设立的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和2014年设立的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此外,香港城市大学(东莞)近日也获批筹备设立,待完成筹设工作后,可向教育部申请正式设立。

» 香港大学将在深圳前海办学

6月30日,深圳前海管理局与香港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此次战略合作涉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技术转化等方面,双方将合力支持香港大学(深圳)高等法律研究院、香港大学大湾区金融科技研究院发展,推动建设香港青年创业学院、前海碳中和试点示范区、港大前沿科技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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