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献血年龄拟延长至65周岁 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17日)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
目前,《征求意见稿》共60条,较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24条,共增加36条,分总则,组织动员与社会责任,血液采集与临床用血,保障与奖励,法律责任五章阐述。
主要修订的内容中提到了科学调整献血者年龄和间隔:
献血者年龄从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修订为提倡十八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公民在符合健康要求的情况下自愿献血。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全血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全血间隔期从不少于六个月修订为不少于九十天。鼓励支持血液采供贮用等环节的科技创新,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固定献血屋(点),人口较多和用血需求较大的县(市,区)酌情增设,提升血液保障能力,加强协调调度,健全血液应急调配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17日)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
目前,《征求意见稿》共60条,较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24条,共增加36条,分总则,组织动员与社会责任,血液采集与临床用血,保障与奖励,法律责任五章阐述。
主要修订的内容中提到了科学调整献血者年龄和间隔:
献血者年龄从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修订为提倡十八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公民在符合健康要求的情况下自愿献血。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全血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全血间隔期从不少于六个月修订为不少于九十天。鼓励支持血液采供贮用等环节的科技创新,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固定献血屋(点),人口较多和用血需求较大的县(市,区)酌情增设,提升血液保障能力,加强协调调度,健全血液应急调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