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民航局拟加强残疾人航空运输保障能力

11月2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多家机场方面确认到,近日民航局运输司向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运输机场公司等发函称,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提升残疾人航空出行服务品质,民航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残疾人航空运输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各单位需要在11月2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邮箱。

意见征求稿显示,工作目标是通过系统性、综合性的措施,持续提升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保障水平。逐步构建设施完备、信息畅通、流程规范、服务专业、监管有效的现代化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体系,显著增强残疾人航空出行的便捷性和舒适性。

在工作任务中,首先要夯实硬件基础,增配设施设备。意见征求稿指出,按照《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技术标准》和《运输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环境规划建设指南》的要求,升级改造机场公共区域、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到达区的无障碍设施。确保机场内无障碍通道、盲道、低位服务台、无障碍卫生间、语音提示系统、屏幕显示系统、标识系统等配置齐全、功能完好。

此外,增配登离机辅助设备,提升适配性和安全性。优先安排残疾人经廊桥登机,如需使用升降平台车、残疾人登机梯等,应配备尺寸适宜的便携式斜坡导板,有效消除高度差,确保行动不便旅客能够安全、顺畅地登离飞机。千万级机场应提供方便轮椅旅客乘坐(如包含轮椅固定位、具备液压倾斜功能)的电瓶车等辅助移动设备。有条件的航空公司应在客舱内常备机上专用窄型轮椅,便于轮椅旅客在舱门至座位之间移动或者往返卫生间。残疾人旅客按规定提前申请机上专用窄型轮椅的,航空公司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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