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价连跌10个月,郑州推拆迁补偿“房票”:凭票买房有奖励,但有效期1年
6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郑州市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提出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行房票安置工作。
房票即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适用范围为中心城区,即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
房票的有效期为一年,被征收人应在有效期内购房支付。逾期未使用的,视同放弃房票安置,重新按照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但不再享受房票安置相应的政策性奖励。
房票实行实名制,持有人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人限定在持有人、持有人配偶、持有人近亲属范围内。房票不得转让、赠与、抵押、质押、套现 。
按郑州政策,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视同放弃房屋产权调换,征收人将给予其安置补偿权益金额8%的奖励 ,作为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列入房票票面金额,同时以现金方式奖励被征收人3个月的过渡费。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22年4月份,郑州新房房价环比下跌0.3%,二手房房价环比下跌0.5%,5月份,郑州新房房价环比下跌0.1%,二手房房价环比下跌0.5%。而自2021年8月以来, 郑州一手、二手房价已经连续10个月双双下跌 。
» 12个月内不用房票购房将不享受多项优惠
《办法》规定“房票持有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被征收人应在房票有效期内购房支付”。
事实上几天前,《办法》便在网上流传,《每日经济新闻》记者6月17日曾电话联系了郑州市信息公开部门,对方无法确认该政策是否存在。
6月20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虽然企业是自愿参与筹措房源,但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的先期摸底,一些即将交房的房源也愿意参与。因为房票安置在一定程度上会利于房企销售,相信会有更多企业参与。”
6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郑州市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提出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行房票安置工作。
房票即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适用范围为中心城区,即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
房票的有效期为一年,被征收人应在有效期内购房支付。逾期未使用的,视同放弃房票安置,重新按照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但不再享受房票安置相应的政策性奖励。
房票实行实名制,持有人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人限定在持有人、持有人配偶、持有人近亲属范围内。房票不得转让、赠与、抵押、质押、套现 。
按郑州政策,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视同放弃房屋产权调换,征收人将给予其安置补偿权益金额8%的奖励 ,作为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列入房票票面金额,同时以现金方式奖励被征收人3个月的过渡费。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22年4月份,郑州新房房价环比下跌0.3%,二手房房价环比下跌0.5%,5月份,郑州新房房价环比下跌0.1%,二手房房价环比下跌0.5%。而自2021年8月以来, 郑州一手、二手房价已经连续10个月双双下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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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房票持有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被征收人应在房票有效期内购房支付”。
事实上几天前,《办法》便在网上流传,《每日经济新闻》记者6月17日曾电话联系了郑州市信息公开部门,对方无法确认该政策是否存在。
6月20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虽然企业是自愿参与筹措房源,但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的先期摸底,一些即将交房的房源也愿意参与。因为房票安置在一定程度上会利于房企销售,相信会有更多企业参与。”